中共陕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陕西中医药大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中医党〔2021〕32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
各单位、各部(处室):
心理健康教育是高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客观需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 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建设标准(试行)》(陕高教生办〔2020〕13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全面普及和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自我管理意识;加强人文关怀和生命教育,消除对心理问题的偏见与歧视;全面排查,精准施策,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2.齐抓共管,协同联动。进一步强化院(系)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领导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有效促进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家校育人合力,形成家校联动机制。
3.分类指导,规范发展。充分发挥应用心理学专业优势和中医药文化特色,坚持发展性教育与补救性咨询相结合,全员心理素养提升与个体心理疏导相结合,心理学专业教学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理想信念教育、劳动教育、体育和美育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分层管理、分类教育,不断满足大学生对心理健康服务的不同需求,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科学、规范、有序发展。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余校领导为副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各院系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2.建立健全学校、院(系)、班级、学生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策划与组织、宣传与推广、指导与咨询等事务;各院(系)成立以院(系)党政负责人为站长的二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各院(系)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院(系)具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意见。安排1名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础的专职辅导员负责本院(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二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负责组织和落实本院(系)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心理保健员工作站、学生分会、学生班委、党团支部等学生组织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组织班级心理保健员、学生宿舍舍长、学生骨干等协助院(系)老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围绕心理健康教育的规范管理、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心理咨询工作流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心理保健员培训等内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1.通过多种形式,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兼职人员为补充,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队伍。按照师生比1:4000标准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从事咨询服务的教师应具有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学历和专业资质。专兼职教师从事心理辅导与咨询活动,应按照与其它课程课堂教学同等办法计算工作量并给予合理报酬。
2.学生工作部(处)将专、兼职教师、心理辅导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根据工作需要,每年有计划、分期分批地选派专、兼职教师、辅导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短期业务培训、系统学习,鼓励专兼职教师攻读学位。定期安排专、兼职教师接受一定学时的专业督导;支持专、兼职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形成相关理论成果。
3.学校所有教职员工都负有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要着力构建和谐、良好的师生关系,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机制。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课程体系;定期组织开展辅导员、班主任、教师、后勤、公寓等人员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心理健康知识素养,提高其对大学生心理问题的识别能力、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科研体系建设
1.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在原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基础上,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不同主题讲座。强化生命教育、挫折教育,引导教育学生怀有自爱之心,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和珍惜生命。引导学生在挫折、苦难、逆境中领悟生命的内涵,升华生命的境界。培养学生生命安全意识,使他们能够更好的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生命安全观。
2.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科学规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内容,切实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制定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设计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力求贴近学生。通过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心理测评等多种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通过教学研究和改革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3.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点,对专兼职教师开展科学研究予以重视和支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有激励机制,并纳入学校思政工作队伍科研体系,校级科研项目应设有心理健康教育专项,以促进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水平。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体系建设
1.要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式,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进行宣传活动,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实效。充分开发利用网上教育资源,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开办专题网站。
2.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和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的个性化指导。打造“一院一品”特色活动,有效激发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自我认知、自我调适及自我规划能力,促进学生的自我了解和个人成长,培养学生提升生命质量和生存价值的意识。
3.要充分发挥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满足学生自我成长的心理需要。重视发挥班团组织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学生成立心理社团,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充分调动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成长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加强大学生心理咨询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心理咨询服务工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积极构建发展性咨询与障碍性咨询相结合,团体咨询与个体咨询相结合,面谈咨询与电话、网络咨询相结合的心理咨询工作体系,帮助学生疏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发现有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患的学生,配合学生家长及时转介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进行治疗。
2.加强心理咨询制度建设,遵循心理咨询的伦理规范,保证心理咨询工作按规定有效运行。建立健全心理咨询的预约、保密、重点反馈、转介等制度。加强心理咨询个案记录与档案管理工作,坚持保密原则,按规定严格管理心理咨询记录和有关档案材料。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的研讨与督导活动,不断提高心理咨询的专业水平。
3.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咨询服务。经常开展团体辅导活动,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的需求,研究制订相应的团体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健康发展。
(五)加强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
1.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重视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积极开展预防性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四级”预警防控体 系作用,通过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心理危机定期排查等途径和方式,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建立重点关注学生动态数据库。各院(系)要对有较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予以重点关注,并根据心理状况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应加强对患精神疾病学生康复及康复后的程序审批和跟踪关注工作。
2.在各院(系)、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校医院、精神疾病医疗机构等部门之间建立科学有效的心理危机转介机制,加强学校、医院合作联动,为学生心理障碍诊断、转介、治疗搭建“绿色通道”。对有较严重障碍性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联系家长,指导学生到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就诊。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各院(系)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做好监控工作,并及时将学生按有关规定转介给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进行处理。转介过程应详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3.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按照有关规定指导院(系)做好心理危机事件的善后工作,对危机事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提供支持性心理辅导,最大程度减少危机事件的负面影响。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师生对心理危机事件的认识以及应对心理危机的能力。
4.加强家校联动机制建设,通过有效形式将学校的培养理念、管理制度传达给家长,明确家长在学校教育管理体系中的作用,督促家长依法承担监护义务,引导法定监护人树立正确教育观,以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学生,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实效。
四、措施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改革发展整体规划,纳入人才培养体系、思政工作体系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领导小组每年应听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协调全校参与,全员参与支持心理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增强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2.强化支持保障
为确保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按照学生(含研究生)人均10-15元标准划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该经费主要用于心理健康教育软硬件建设、心理咨询与辅导、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心理健康宣传与教育活动、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心理健康研究、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等。
学校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场地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场地的建设应符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能够满足学生接受教育和咨询的需求。完善并优化预约等候室、个体咨询室、心理宣泄室、沙盘治疗室、团体辅导室等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场地,积极建立院(系)二级心理辅导站场地建设,满足心理咨询服务的不同需求。
中共陕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陕西中医药大学
2021年4月14日
抄送:各校领导。
陕西中医药大学党委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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